2008年2月8日 星期五

玩窗簾

大年初二,係屋企唔駛拜年,潼潼就係度玩窗簾玩到傻左。



3 則留言:

  1. 佢好鬼搞笑!傻傻地!佢係咁撞個頭驚唔驚架?
    佢好似肥左喎!定係著多左衫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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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自得其樂,真好﹗
    潼潼好叻女喎,撞倒跌倒都唔喊﹗叻﹗
    [版主回覆02/18/2008 18:11:00]潼潼每次撞親都唔會點喊,喊得最犀利反而係扭計既時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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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多謝潼潼媽提供的文章。
    李怡說得很好,我也認同他一些的看法。但他卻遺漏了一點。
    有些傳媒,甚至是他本身身處的《 壹傳媒 》中,卻有不少常打著「堅 持 揭 示 真 相 」旗號的記者 / 編輯們,卻是同樣帶著虛偽的面具去達成增加刊物銷量的目的。
    虛偽固然如李怡所說,「指的是用語言或行為作出己知與事實不符的任何表示」,但傳媒果真的為「堅 持 揭 示 真 相 」?還只為求達到「增加他們銷路」的目的?還是還有其他一己目的……哪個才是 真正動機 ?值得深思吧!若是後者,那種虛偽就更令人唾棄了,。
    當然,正如李怡所說:「揭發事實真相,應是傳媒本份」,但正如 「香港記者協會」會章內其中 一 項有關記者的專業守則 : 「即使基於公眾利益的考慮﹐亦不應侵擾他人的悲哀和不幸」。今次一些傳媒的「全紀錄」式刊登淫照,更甚是將一些已退出娛樂圈的受害者照片也刊登……不就是在「侵擾他人的悲哀和不幸」嗎?那麼,日後傳媒為「揭示真相」,是否也會將普通市民、甚至是小童被侵犯的片段全方位刊登「如實照片報導」 ?
    無論做什麼,請給「人」一點尊重吧!
    [版主回覆02/18/2008 18:12:00]你兩邊都post出黎,攪到我唔知係邊度回覆先岩添。  不過我諗係你果邊回應番,有前文後理會比較清楚d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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